两人被抓判刑!事关收款码,厦门多人中招……
事发厦门!
张某、李某二人
只想“躺着收钱”
然后……
被!判!刑!
昨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利用调换商家收款二维码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覆盖他人摊位收款二维码
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此前,被告人张某、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没想到二人刑满释放后再次“重操旧业”。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李某及杨某(另案处理)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霞阳村等地,通过将事前准备的张某名下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覆盖于他人摊位收款二维码的方式实施盗窃,并用李某的手机登录上述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统一收取盗窃赃款,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经统计
被告人张某、李某
通过上述方式
多次盗窃被害人钱款
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
数额较大
已构成盗窃罪
2024年1月18日,张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曾因盗窃受到过刑事处罚,再次盗窃数额超过1500元的,即认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到本案中,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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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海沧法院判处
被告人张某、李某
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
手机及收款二维码
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余元
用于退赔被害人
二维码几乎无处不在
除了商家得小心被“掉包”换码
咱大家出门在外
掏出手机扫码前
必须提防点啊!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综合 平安青城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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